为规范我校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录取工作,严格落实赣州市教育局、区教体局2026年中职招生录取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则。
一、适用范围
1.赣州市内招生预录取规则;
2.江西省内外市及省外预录取规则。
二、预录取对象
1.赣州市地区2026年应届中考考生,已在“江西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电子化管理平台”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
2.赣州市地区初中历届毕业生、未参加2026年中考的应届中考考生、江西省内外市及省外2026年应届中考考生和历届初中毕业生,在学校现场线下自主招生。
三、预录取规则
1.赣州市内招生
(1)按照中职学校公布的录取规划进行,原则上遵循“分数优先、兼顾志愿”的原则。
(2)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预录取时,总分相同的学生分专业类别按语文+数学+英语成绩分高者优先预录取;若还相同则物理+历史成绩分高者优先预录取;如仍相同,则依次以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历史单科成绩分高者优先预录取。
(3)中考成绩为零分学生,或未报名参加我市中考的学生只能参加有招生计划余额学校的征集志愿或自主招生。
2.省内外市及省外
学生参加我校招生计划余额有空缺的情况,来学校现场报名自主招生,采取分数和线下报名的先后顺序录取原则。
四、其他说明
1.赣州市内、省内外市及省外的招生计划有余额,8月15日9:00至8月16日17:00进行征集志愿,预录取原则与第一次预录取相同。
2.8月20日起实施自主招生,各中职学校的市内招生计划与省内外市及省外招生计划可进行互相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