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学校2026年招生录取工作,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有序开展,根据《关于做好2026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录取规则:
一、适用范围
1.本录取规则适用市内第一次、第二次及第三次自主招生预录取
2.省内外市及省外预录取
二、预录取对象
1.赣州市地区2026年应届中考考生,已在“江西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电子化管理平台”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
2.赣州市地区初中历届毕业生、未参加2026年中考的应届中考考生、江西省内外市及省外2026年应届中考考生和历届初中毕业生,在学校现场线下自主招生。
三、预录取规则
1.赣州市内招生
(1)按照中职学校公布的录取规划进行,原则上遵循“分数优先、兼顾志愿”的原则。
(2)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预录取时,总分相同的学生分专业类别按语文+数学+英语成绩分高者优先预录取;若还相同则物理+历史成绩分高者优先预录取;如仍相同,则依次以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历史单科成绩分高者优先预录取。
(3)中考成绩为零分学生,或未报名参加我市中考的学生只能参加有招生计划余额学校的征集志愿或自主招生。
2.省内外市及省外
学生参加我校招生计划余额有空缺的情况,来学校现场报名自主招生,采取分数和线下报名的先后顺序录取原则。四、预录取流程
1.第一批次:平台常规志愿录取
6月26日9:00-6月29日21:00,全市志愿填报结束后,固化平台数据,学校依据学生填报本校志愿及4个专业志愿,按中考成绩从高到低投档录取。7月20日前完成预录取后提交属地教育部门审核,在学校官网、微信公众号公示预录取名单,通知学生在7月20日-7月25日到校确认专业和报到注册。
2.第二批次:全市征集志愿录取
常规批次未完成计划,8月15日9:00-8月16日17:00参与全市统一征集志愿投档,录取标准、同分排序、公示流程与第一批次完全一致,征集录取不再接受专业调剂申请。8月18日-8月19日,进行第二次预录取确认及报到注册
3.第三批次:自主招生录取
征集志愿结束仍有空余学位,8月20日起启动自主招生。省内外市及省外的考生,启动自主招生时间不限。学生到校提交毕业证、身份材料登记,学校按中考成绩排序择优;无中考成绩学生实行材料审核+综合面谈评价录取。全部拟录取名单上报主管部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方可正式注册学籍。
五、预录取解除说明
1、专业调剂:学生填报多个专业志愿,按填报顺序分配;所有专业录满且未勾选服从调剂,不予本校录取。
2、预录取解除关系:学生填报了解除预录取关系
(1)解除条件:1被普高录取且选择就读普高;2被长学制录取;3确有充分、正当理由变更录取学校。
(2)解除流程:符合以上1和2的条件的,考生申请后即可解除;符合3条件的,考生须提交本人书面申请并经家长签字后,向预录取学校办理解除手续.
六、其他说明
1、未尽事宜按上级部门招生文件补充落实。
2、招生咨询热线:
15970095320刘老师
13155990869刘老师
13155995571张老师